北京校长:教改中的价值选择
■陈恒华(北京市第二十中学校长)
当前,教育发展迫切需要教师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以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和新课程建设需要。一方面教师对课堂教学改革有着较强的主体责任意识,随着对提高教学质量的不断追求,教师对学习规律的探寻,对教学方式的创新一直在持续。另一方面是课程改革赋予了教师更多的教学自主权,拓展了教师在课堂上发挥教学创造的空间,也激发了教师改革课堂教学的热情。
旧课程中的统一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范了教学内容和形式,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新课程赋予了学校一定的课程自主权,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校本课程,以适应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些都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了更宽松的条件和更大的空间。
新的课堂教学理念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深入人心。课堂教学从“教教材”走向“用教材教”,从“教会学生”到“教学生会学”,从掌握知识到培养自主、合作、探究能力,一系列的新的理念使课堂教学生动起来,课堂开始充满生命的活力。与此同时,对课堂教学的评价也开始多元起来,出现了多元智能评价、过程性评价、动态评价、预测性评价等多种视角的评价方式,促进了课堂教学更加关注学生,更加创新开放。
但也出现了评价标准混乱,盲目追求效率,育人目标泛化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对课堂教学改革的目标的理解和认识存在问题。当初课堂教学改革的出发点针对当时的教学中存在的学习方式问题提出的。随着教学改革发展,教学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开放,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率显著提高。但是始终把追求学习效率作为教学改革的出发点,显然又会“顾此失彼”。学生仍然是在沿着设计好的路线上寻找“未知”,结果必然不会是“意料之外”的。这样的学习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真实能力,是令人质疑的,对独立人格、探索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更是令人担忧的。
教育改革的目标是提高育人质量,培育更加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方式的改进既要考虑效率问题,更要关注这种方式与育人目标的价值取向是否一致。我们在研究“有效教学”的同时,还要关注选择的方式是“有意义”、“有价值”的。唯有这样,教学改革才不会在多元化、快节奏的时代变革中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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