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成都中考高中宏志生申请开始
为帮助成都市孤儿、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成都市自2007年以来,实施宏志生惠民行动,各区(市)县每年分别在1所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1个由政府主办的高中宏志班,帮助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学子成人成才。截止2015年,全市已累计资助宏志生13990人次,资助金额达5009.75万元。近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下发通知,安排布置了2016年成都市宏志生申请及办理工作。
目前,成都市除宏志生资助政策外,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体系,其他资助项目还有:
1.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免学费。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范围包括公、民办学校。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3.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取消住宿费、升学考试费等费用。
招收学校
2016年,成都市招收宏志生的22所学校分别为:
锦江区:盐道街中学 青羊区:成飞中学
金牛区:成都八中 武侯区:武侯高中
成华区:华西中学 高新区:玉林中学
天府新区:华阳中学 龙泉驿区:龙泉中学
青白江区:大弯中学 新都区:香城中学
温江区:温江中学
都江堰市:都江堰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
彭州市:彭州中学 邛崃市:邛崃一中
崇州市:崇庆中学 金堂县:金堂中学
双流县:棠湖中学 郫 县:郫县一中
大邑县:大邑中学 蒲江县:蒲江中学
新津县:新津中学
申报条件
申请宏志生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学生;2. 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3.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资助标准
教育行政部门免收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免收费用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生活费按照区别对待、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负责解决,按一圈层4000元∕学年·人,二、三圈层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
宏志生生活费用救助资金由各区(市)县慈善会在9月20日前一次性划拨至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各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则分10个月按月发放至宏志生银行卡,第一笔资金在9月30日前到账。
申报时间
请申报学生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4月13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
申请材料
初三、高中在校非宏志生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高一、高二宏志生复审资料包括:成都市普通高中在校宏志生复审申请审批表;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最近两次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单各一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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