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寿康:谈中学语文教学的几个问题(节选)
为了贯彻教为学的原则,我们必须反对几种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教学倾向。这些倾向在一些省市的语文教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该说这些倾向或多或少是少慢差费的因素。这些倾向是:
(1)教师表演派。在示范课里可以看到教师表演的倾向,教师是给听课的老师讲课,而不是向学生进行教学。平日这种倾向也存在,讲多而练少,没有什么启发性。
(2)云山雾沼派。教学无重点,无计划,可以逗得满堂大笑,表面活跃,没有练习性,启发性,学生淹没在笑声里,笑过之后并无实际收获。
(3)借题发挥派。由文章中的一句话,引申为一个故事,离题十万八千里。文章中有“天安门”,就可以讲天安门的历史,有“地雷”就大讲地雷阵。讲《青山翠竹》就讲一堂井冈山的斗争。讲《日理万机》就谈一节周总理的故事。脱离教材,并非语文,实际上是贻误学生,浪费时间。
(4)微言大义派。脱离语言,脱离篇章结构,不研究表达的特点,大讲空头的思想意义,社会意义,现实意义。
(5)烦琐考证派。这种情况较少,但不可忽视。教学中进行字、词语的烦琐考证,不适当地讲述历史演变。讲句子的分析,引经据典,罗列各派的说法,不从实际出发,学生如坠五里雾中。
(6)以偏代全派。误解以双基为中心、作文为中心,堂上不顾全篇文章的内容、结构,一堂课只讲几个词,词离了句,不谈词的表达作用,而是罗列词义,让学生背辞典;或者脱离具体教材,死抠插叙、补叙、追叙的异同,让学生死记概念,附庸蔚为大国。
(7)照本宣科派。宣读参考资料,把资料看成天经地义,限于水平,不敢出圈。教学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念过一遍再念一遍。或虽想稍有变化,但胆战心惊,不知所措。
以上种种,都不符合教为学的原则,名为语文,实则悖之。所以要宣传并遵守教为学的原则,勤学实践,有名有实,切实克服少慢差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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