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长春市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2016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二字〔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导向作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构建重过程、比增值、促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学生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基础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省、市三级课程计划为依据,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实现基础教育科学发展。
(二)导向性原则
通过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引导社会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学校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学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内涵发展。
(三)发展性原则
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注重发展性、增值性、过程性评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心兴趣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率,促进学生主动、健康发展。
(四)公平性原则
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公示、告知、诚信、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信息,确保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关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包括平时考试和终结考试(中考),目的是全面、准确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一)关于学业平时考试
平时考试主要检验初中毕业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内容涵盖国家、省课程方案规定的各学科,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平时考试成绩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的60%。初中学校须在5月17日前完成统计并按程序上报市招生办。
各县(市)区要认真监督并指导本区域各初中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课程方案,不准提前结束课程,不准学生提前离校,保证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认真监督并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统一组织订购、代购《吉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得组织模拟考试和统一练习,不给学生增加过重的课业负担。市教育局将通过教学质量督导评估、随机抽查、质量监测等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初中教学的检查监督,确保全市初中教学秩序稳定规范。
(二)关于学业终结考试
学业终结考试(中考)由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终结考试成绩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的40%。
1.做好终结考试(中考)单独命题工作
加强命题组织管理,确保命题质量。命题工作坚持从长春市初中实际出发,严格遵循《学科课程标准》及《长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的要求。要充分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中考命题要体现新课程理念,在知识与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突出主干知识,体现学科能力和素质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查。2016年,强化对物理、化学学科实验能力的考核,各学科实验题目的分值不低于试卷总分值的30%。
2.做好外语学科听力计算机自动化考试工作
外语听力采取计算机自动化考试方式,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4月23(周六)日进行日语、俄语听力考试;4月24日(周日)进行英语听力考试。英语、日语、俄语听力满分均为25分。
有听力障碍的考生,不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分值的计算办法,按照《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计算办法:听力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满分)×听力满分。
3.做好艺术常识计算机自动化考试工作
艺术常识包括音乐、美术学科常识。艺术常识考试是音乐、美术学科的终结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化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4月25日(周一),满分为40分(音乐20分,美术20分)。艺术常识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有听力障碍的考生,参加艺术常识考试时,只考美术部分。分值计算办法:艺术常识成绩=(美术部分成绩÷美术部分满分)×艺术常识满分。
4.做好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测试工作
依据《2016 年长春市教育装备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要组织做好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测试工作,测试结果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5.做好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工作
从2013年入学的学生开始,将体育与健康学科纳入中考范畴,满分为40分(初一12分、初二12分、初三16分),计入中考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办法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16年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体字〔2015〕5号)执行。
6.做好地理与生物学科计算机自动化考试工作
地理与生物学科终结考试试卷结构为两科合卷,采取计算机自动化考试方式,满分为40分(地理20分,生物20分)。考试时间为6月30日,在八年级进行。终结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之一。
7.终结考试(中考)的具体说明
(1)考试科目
2016年起,中考科目为8个学科,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
(2)考试分值
2016年起,中考总分值为640分。具体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政治、历史合卷120分(政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40分。
(3)考试时间
2016年学业终结考试(中考)统一时间为6月27日-6月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4)评卷与成绩查询
中考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卷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生于7月8日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中考成绩,但不可查卷。
(三)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依据《长春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初中版)》要求,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进行分项评价,形成分项认定结果和综合认定结果,分别以等级形式呈现。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综合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报考普通高中的重要依据。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于5月15日前完成。
(四)关于初中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毕业资格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认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补测机会;补考、补测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
四、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部分进行。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
(1)报名资格
具有本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并具有本市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市招生办《关于做好长春市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的通知》(长招办[2016]2号)要求执行。
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报名信息的确认。
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或居住证在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由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报名信息的确认。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招生办报名,享受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3)志愿填报
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5月25日-5月29日。
设三个批次: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生、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
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推荐生;第二志愿栏,统招生;第三志愿栏,特长生、艺术实验班;第四至五志愿栏,国际合作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推荐生、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民办学校。
设六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推荐生;第二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三至六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民办学校。
第三批:一般高中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国际文凭班。
设四个志愿栏:第一至四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国际文凭班。
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十一中、市实验的统招志愿和本区高中志愿,不能参加中心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可报考第三批次中的一般高中统招志愿。
理、化、生实验操作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2.做好推荐生相关工作
(1)推荐生比例确定
城区优质公办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80%,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20%。
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70-75%。
(2)推荐生名额分配
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外国语学校、十一中、市实验、六中、市二实验、二中、汽车区六中等9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城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城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的办法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城区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及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十一中分部、市二实验(南校)、二中分部、东师附属实验校、吉大附中实验校、日章学园高中、解放大路学校等9所民办普通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和每年招收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采取“先按定向,后按比例”的办法,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3)推荐生报名办法
城区各初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公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6日-17日。
(4)推荐生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从2016年起,推荐生报名后不再另行组织测试,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结果进行推荐。其中,运动与健康评定结果依据《长春市2016年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长教体字〔2015〕5号)规定,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具有被推荐资格。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分配名额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按1:3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
各初中学校要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其综合素质五项评价结果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为5月18日-22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内容汇总并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成绩通过市招生办信息平台上报市招生办公室以备推荐生录取之用。
(5)推荐生志愿填报办法
5月25日-29日,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
推荐生志愿分两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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