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在倒退?国家将禁止民办学校办营利性小学初中
10月3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三审。但这份草案增加了一项重磅规定,即“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尽管我是个公立学校的老师,但对这样的立法动议,仍然感觉到万分震惊!我表示一万个不理解。”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项规定一经披露,便在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
在探讨该规定的利弊之前,先为各位吃一颗定心丸:
该规定一旦实施,虽然所有的民办学校面临“大洗牌”,但并不能单纯定性为国家将禁止民办学校办小学、初中。
揭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的面纱
所有的民办学校面临“大洗牌”
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启修法历程后,首次将民办学校实施明确的分类管理,从登记之初就分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
这意味一旦此法开始正式实施,所有的民办学校面临“大洗牌”,要重新登记,选择各自的“属性”。
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不营利不代表不收费,也不代表就是低收费,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关键看学校创办者有没有参与分红。”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指出,目前社会上有人认为高价学校或者贵族学校等同营利性学校,这种认识并不准确。
收费高不一定就是营利性。收费比较高的学校,会高薪聘请很好的老师,学费收得高,但是支出也会很高。这些学校的开支和耗费都比较大。
他表示,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是看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分红就是营利,不分红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就是非营利。
目前,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施监管细则等配套文件已经起草,会明确规定财务制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正式通过之后,相应的配套文件就会印发。
从小学生、初中生身上赚钱的学校,法律或将划“禁区”
此次提交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一条修改非常引人关注:“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这意味着,今后想靠办义务教育阶段的“贵族学校”、从小学生、初中生身上赚钱的,法律或将明确划出“禁区”。
那么,已开办的民办学校该怎么办?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根据依照本决定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清偿后有剩余的,根据出资者的申请,综合考虑在本决定实施前的出资、取得合理回报的情况以及办学效益等因素,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选择登记为营利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物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民办教师社保权益“参照”公办教师
不管是在公办学校还是在民办学校执教,教书育人的性质差别不大。为了解决民办教师的后顾之忧,此次修改在明确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特意增添一条: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对此,有常委会委员认为“力度”不够。吴恒委员介绍,他在调研中听到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最大的怨气是薪酬水平及学校应当为教职工办理的社会保险不到位等。建议将“未依法为所聘用的教职工提供不低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薪酬及办理社会保险的”纳入惩戒条款。
郑功成委员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调查表明,民办学校的教师流动性高,普遍在10%以上,优秀教师流动性达40%以上,问题之一就是养老保险,因为是按照企业标准参保并且有单一层次,民办教师退休后养老金跟公办教师相比差2.4倍。“建议民办学校教师的法定社会保险权益应与公办学校同等。”
如果立法通过,便意味着未来营利性民办学校将要出局义务教育。“教育不是产业,不允许逐利者插手”、“让有钱人花自己的钱去贵族并不是不公平”.....有支持、有反对、有中立,教育界争鸣声一片。
有人支持
“营利性民办学校不能开办小学初中”利大于弊
文/蒋永红
笔名虹野,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民办教育的资本性,注定了其天生的逐利性,如果其教育质量比公办学校更高,民办教育资本的获利就具有了合理性,社会上也不会对其是否获得更多收益而指手画脚。问题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否比公办学校更高?
如果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无法提供超越公办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其存在的价值就需要重新考虑,其高昂的学费就要被社会和家长们质疑。
最为重要的是,当民办学校无法以优质的教育来吸引更多的学生的时候,一旦其扩大办学规模和增加学费的欲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就很容易产生一些违规的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比如,不少地方实行“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让大量公办教师进入民办学校教学,帮扶民办学校建校,削减公办学校学位,扩大民办学校规模,迫使学生选择民办学校,以至于学生不仅仅享受不到免费的义务教育,还必须缴纳高昂的学费。
更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民办学校垄断地方学位之后肆意增加学费的行为是屡见不鲜,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和严重后果。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更倾向于义务阶段的民办教育是非营利性的。除非民办教育能够另辟捷径提供超越公办学校的课程,否则在统一高考的格局下,民办学校的不正当竞争不仅无法改善教育生态,只能使公办学校越来越糟糕。
有人反对
这会让政府花更多钱,而老百姓不满意
虽然认为此次三审稿通过的可能性在90%以上,但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也表示:“这个思路是错的,没必要的。减少民办教育资源,与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要求的教育宗旨背道而驰。”
第一,义务教育的本质是强制——适龄儿童必需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与是否免费没有必然联系;
第二,由于只允许设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使得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供给减少,这意味着政府财政需花费更多资金来提供本来由民间可提供的义务教育,而公办教育不可能像民办教育一样满足多元需求。
“结果会是政府花更多钱,而老百姓不满意”,吴华说。
我表示一万个不理解
摘自某老师的微信公号
应作者要求,没有署名
日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其中明确:“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据说,这个条款通过的可能性较大。也就是说,如果立法通过,未来,营利性民办学校将出局义务教育。
尽管我是个公立学校的老师,但对这样的立法动议,仍然感觉到万分震惊!
支持者的理由如下:如果义务教育也可以营利性办学,会有更多“贵族学校”涌现,不仅体现不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且无法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当下已经出现迹象,不少公办学校的优秀师资纷纷流向工资福利高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或在民办学校挂职或兼职,严重影响公办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
这是多么扯淡的逻辑!都没有心情、也没有价值驳斥这样的谬论。
有人中立
更重要的,是如何办好非营利民办学校
文/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多家门户网站、一些微信公众号发文质疑,称这是严重倒退,是开倒车,将令上万所民办小学初中办学陷入困境。可真是这样吗?
民办教育提供差异选择,与营利与否无关,与学校有无自主权有关。目前我国的民办学校也没有自主权,这不是营利和非营利问题。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在教育模式上大同小异。体制外的民办机构稍微好一点。
立法就是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因此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民办教育举办者争取自己的利益也无可厚非。但是,发表意见一定要有严密的逻辑,不能故意混淆问题。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更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确定为非营利性后,国家怎样加大对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投入和扶持力度,让这些学校办好、办出特色,为教育者提供教育选择,促进整体义务教育质量提高。
“不让民办收费,接着国家回购,那就是国进民退”,也有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营利性民办学校不能开办小学初中”,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教育的倒退”? 欢迎您写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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